《电子科技》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日讯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2021年第3批摄像头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山东众家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菏泽鸣人电子产品有限公司2家销售者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次共抽查流通领域摄像头产品27批次,依据GB 8898-2011、GB/T -2012等标准的要求,对摄像头产品的标记和使用说明、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保护装置、保护接地措施、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菏泽鸣人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山东众家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家销售者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标记和使用说明、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摄像头是一种视频输入存储设备,具有清晰度高、监控管理便捷、技术稳定成熟、安装维护简单等特点,被广泛运用于视频交互、实时监控等方面。在选择摄像头产品时,建议:
1.选品牌。了解生产商规模、信誉、售后服务等信息。
2.选场所。大型综合网店的自营渠道、厂家专卖店、商场专柜、大中型综合场以及专业卖场的进货渠道较正规,且有较好的售后服务,是购买的首选场所。
3.看外观。摄像头整机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色泽均匀,外壳接缝应紧密、按压不能有缝隙,按键、接口、指示灯等安装应端正可靠。
4.看标签标识。产品外包装和机身上的标签标识应为简体中文,字迹清晰、不易擦除,并标有明确的产品型号和制造厂商。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