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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来源:电子科技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4

原标题: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上接C39版)

(上接C39版)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4.16元。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4.1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20%确定,为每股24.16元。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30.04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8.58%;

(2)截止目前,公司股票上市未满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

2、定价依据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以自主定价方式确定授予价格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机制和人才保障。

公司属于人才技术导向型企业,充分保障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是稳定核心人才的重要途径。公司所处经营环境面临诸多挑战,包括行业周期、技术革新、人才竞争、资本市场波动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有利于公司在不同周期和经营环境下有效地进行人才激励,使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

此外,本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设置了具有挑战性的业绩目标,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确定授予价格,可以进一步激发激励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此为基础,本次激励计划将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营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并推动激励目标的顺利实现。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为24.16元/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更加稳定员工团队,实现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将对本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发表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敏芯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及《上市规则》第十章之第10.6条规定,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合理、可行,有利于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