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
原标题: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0-332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25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